针对贸工部(MITI)早前宣布即将从7月起实行新的进口电动车政策一事,大马汽车商公会(MAA)主席Mohd Shamsor表示该公会支持政府的新政策同时也表示理解,但强调此政策需要谨慎且分阶段执行,以让本地的车企的代理商有足够的时间适应并作出改变。
Mohd Shamsor指出,我国目前的电动车普及率依旧不如其它邻国如越南、泰国和印尼,这些国家的电动车普及率目前已超过15%或以上,而我国去年的电动车销量仅占了全年新车总销量的不到4%,因此政府在此时透过新政策限制本地市场的电动车选择,将会对整体的电动车发展目标构成影响。
根据我国政府早前公布的目标和宏远,我国要在2030年达成纯电动车销量占比20%的目标,并在2050年全面达成新车零排放的最终目标。但根据MAA公布的数据,我国去年仅卖出30,848辆纯电动车(不包含油电混动),而全年的新车总销量则达到了820,752辆,因此我国去年的电动车销量占比只有3.76%,要在2030年将此数据提高到20%确实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。
他说,政府的政策最终是可确保本地汽车工业,尤其是电动车产业的常期健康发展,并鼓励更多外国车企投资在本地设厂或与本地企业合作组装新车,为本地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创造高价值的产业投资,但政府需确保所有政策都需谨慎且分阶段推行,以让所有企业和消费者都能适应。
根据贸工部早前公布的资讯,从今年7月1日起,所有进口到我国的纯电动车的马达功率不得低于180kW(245PS),到岸成本(CIF)也不得低于20万令吉,而且是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,并且现有已在本地销售的进口电动车也受束于这项新条款,因此许多到岸成本低于20万令吉,或马达功率不到180kW的中低阶进口电动车,或在7月后就无法继续在本地销售,除非它们改为本地组装。
而除了针对进口电动车的条款作出修改外,贸工部也在去年针对本地新建设的电动车组装厂/生产线提出新的硬性条款,那就是量产的电动车市场价格不得低于10万令吉,而且产量的80%必须用于出口,同时还规定新车的烤漆过程需在本地完成。在众多条件当中,80%用于出口的条件对于多数车企来说最难以达成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