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rodua今天正式发表了品牌旗下首款纯电动车QV-E,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这里翻阅我们另一篇的文章,而由于QV-E采用的是新车+电池租赁的配套方式向市场公开销售,因此相信有不少人好奇想直到它的电池租赁配套到底是怎样进行、租赁合约多长、租金多少、合约到期后是否需把电池归还给原厂等,这里我们就根据原厂公布的细节,一一分享给大家知道并解答大家心中的疑问。
首先大致的说说原厂大费周章搞电池租赁配套的用意,根据原厂的解释,此举是为了解决许多人对电动车存在的疑虑,包括电池老化后需要花巨资更换新电池,以及二手电动车烂价的问题。
根据原厂介绍,电池租赁是采用9年或108个月的合约方式进行,车主每月除了向银行缴付买车的贷款外,也需一并向银行支付这笔RM275的租赁费,因此车主其实无需分两次付款,银行在收到每月的电池租赁费后将自行转交给原厂。简单举例,若车主每月的供车款项为RM1,000,那就需要向银行缴付RM1,000+RM275的费用,总共为RM1,275。
原厂表示,在这9年的合约期内只要电池出现非人为的故障或健康度低于70%,原厂就会免费为车主更换一组新电池。而在这9年合约期内电池的拥有权依旧属于原厂,直到9年的合约期满后,车主才会真正成为这组电池的拥有人。
也因为在这9年内车主暂时还不是电池的真正拥有人,因此在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电池需要更换时,原厂将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电池的维修费用,同时原厂也强调,车主只需负责每年更新的汽车保险,针对电池的保险则是由原厂自行购买,不需要车主额外掏钱。
原厂也强调,电池租赁合约的期限只有9年或108个月的合约时长可选,并没有5年或7年的选项,但车主如果在第5年缴清汽车贷款后把QV-E转卖,那车主就只需在前面5年按每月缴付电池的租赁费,车子在转卖后无需再负担接下来的月租费,同时也无需支付任何的解约金或赔偿金。
有鉴于此,原厂也特别强调QV-E的车主在日后转卖二手车时,只能将它售卖给原厂的POV(Pre-Owned Vehicles)官方二手车部门,POV将负责处理首任与次任车主的交接事宜,同时也因为二手的QV-E只能销售给原厂,因此其二手价完全是由原厂掌控,避免了二手电动车在公开市场上被车商压价的问题,所以理论上QV-E的二手价应该会比其它品牌的纯电动车更保值一些。
虽然说一般上购买电动车的车主多少都已经有了心理准备,很少会打算拥有同一辆电动车超过7年甚至是9年的时间,这是因为电池随着使用时间越长,其性能衰退幅度就会越明显,但如果你真的打算拥有这辆QV-E超过9年,甚至使用超过10年也不必担心。
虽然说原厂保证在9年的租赁合约期内免费为车主更换有问题的电池,但对于租赁合约已经结束、电池不再享有保固的车主来说,若在车龄第10年或第15年出现电池故障或严重老化的问题,也可以与原厂签署另一份新的电池租赁合约,每月重新支付RM275的租赁费以获得一组新的电池,直到车主决定将其QV-E转卖为止。
同时,原厂也表示车主在电池租赁合约期间有义务准时每月缴付租赁费(每月5日或之前),若延迟缴付租赁费可被征收额外利息(1%年利率),若连续两个月没有缴付租赁费,原厂有权以远端遥控方式(在车子安全停靠且未启动的状况下)禁用电池,将导致车辆无法被启动,同时车主也将丧失电池的保固权益,直至车主恢复缴费为止;若连续三个月未缴付租赁费,原厂就有权单方面终止电池租赁合约,并将电池取回。
原厂指出,这么做的好处是能够避免车主在电池保固期结束后,因为电池故障或严重老化而需要突然花一大笔巨资更换新电池,而且重新签署的电池租赁合约的内容与条件也与之前的合约相同,基本就是车主只需在真正拥有这辆QV-E的期间付电池租赁费,一旦将车子转卖就无需再支付电池的租赁费。
看到这里,相信关于原厂的电池租赁配套的基本疑问和细节都已获得解释,不知道大家在了解过这项电池租赁配套后,是否觉得它能有效解决车主花费巨资更换电池,以及二手电动车烂价的问题?相较于其它品牌的电动车无需额外付钱租电池(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,车价已包含了电池)但通常只给8年或10年保固,过保后若电池故障,车主就需自行花费巨资更换电池,以及需面对二手电动车因为电池寿命导致烂价的问题,大家是否觉得Perodua这样的做法会更能照顾到车主的长期权益?
2026 Perodua QV-E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